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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次数:

去年以来,宝鸡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把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962件,立案695件,结案5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2人。

一、基本情况

从案件数量来看:今年以来,全市扶贫领域共立案367件,结案2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1人,提醒谈话1389人,诫勉谈话328人,责令检查17人,总体数量呈增长趋势。

从违纪问题性质来看:因贪污挪用结案4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占结案总数1.9%;因虚报冒领结案17件,党纪政纪处分25人,占结案总数7.9%;因克扣截留结案12件,党纪政纪处分19人,占立案总数5.6%;因优亲厚友结案11件,党纪政纪处分12人,占结案总数的5.1%;因滥用职权结案14件,党政纪处分38人,占结案总数的6.5%;因工作作风不实追责结案169件,党政纪处分366人,占结案总数的73%。

从违纪人员职级来看:查处科级领导干部288人,占总数的12.5%;查处一般干部525人,占总数的22.7%;查处村组干部1496人,占总数的64.8%。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扶贫领域无小事,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不仅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还有党中央脱贫攻坚庄严承诺的公信力,影响极其深远,性质极为恶劣。2016年以来,宝鸡市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跟中、省纪委部署安排,紧盯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宝鸡市纪委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在工作安排上突出抓早动快。年初,通过市纪委全会、总结表彰会、市纪委常委会传达贯彻省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专门部署,要求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要任务。4月20日,全省“三个助力”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市纪委紧接着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安排部署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出台落实“三个助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保证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向不偏、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次,在工作站位上突出统筹全局。从服务中心工作、助力追赶超越的高度谋划和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7月3日、7月4日中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纪委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紧跟中省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提出4项贯彻落实措施。经市委常委会审定,出台《宝鸡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宝鸡市脱贫攻坚暗访工作办法》,加强了顶层规范。同时,在工作指导上突出领导带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深入贫困县、贫困村听民声、问民意,检查扶贫干部作风,开展专题调研,对媒体报道、群众反映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作出批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主动担责,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汇报,就中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想办法、议措施,在扶贫一线了解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

2.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扶贫政治责任。突出明责、督责、问责,构建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细化责任、凝聚合力。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三个助力”职责任务的通知》,细化机关室部在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线索梳理、案件研判、督促指导等方面职责,把责任具体到室部、分解到个人,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修订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纳入“为官不为”整治重点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用硬指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协作责任。二是下抓一级、常态督导。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市纪委13个室部分别包抓一个县区,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先后开展了三轮助力脱贫攻坚专项督导检查,由市纪委领导带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县区纪检机关履职、职能部门协作、镇村落实扶贫相关政策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案卷资料不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等6方面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利用季度追赶超越点评会、工作约谈会,查问题、比不足,深入剖析、自我加压,对6个扶贫领域镇街“零追究”县区通报批评,约谈县区监察局局长,并将责任追究情况专函抄送县区委、县区政府。三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落实党委纪委“双问责”,对在脱贫攻坚中贯彻中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对24个党委(党组)追究主体责任,对23个派驻纪检组追究监督责任,推动了责任有效传导到基层、全面落实到行业系统。

3.从严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聚焦主业不发散,担当主责不缺位,在线索举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等方面不断加力。一是深挖案源线索。以12388举报平台、《百姓问政》、纠风热线、交叉检查、暗访发现等为主渠道,以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交为补充,延伸监督触角,多渠道挖掘线索。7月11日至7月17日,宝鸡市纪委联合8个市级部门,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发现问题线索69条。落实《宝鸡市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意见》,对受理问题线索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交办。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1720件,办结1413件,其中扶贫、审计等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03件。二是注重直查快办。市纪委主动作为,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对渭滨区石鼓镇中岩山村帮扶工作不严不实,陇县东南镇梁家村贫困户退出不精准,眉县贫困户当年进入当年退出、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低等问题直查直办,严肃问责42人。7月3日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之后,市纪委组成暗访组对岐山县、陈仓区脱贫攻坚产业政策落实、第一书记驻村等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4个,追究问责19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跟进,紧盯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政策落实等开展督查检查170余次。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紧盯脱贫责任虚化空转、脱贫政策落实不力、帮扶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深入整治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实现镇街全覆盖,对777名公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全市今年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5起383人,其中市纪委下发通报7期,通报典型案例18起47人。

4.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常态长效推进。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落细落实、持续推进。一是健全排名通报制度。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把县区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与容错纠错、“为官不为”工作同步统计,每月按照镇街平均数进行打分,排序结果向县区通报反馈,督促各级加压奋进,补齐短板。二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衔接,灵通信息、密切配合,不定期召集扶贫、教育、卫计、民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听取问题线索梳理、监督执纪情况汇报,研究工作对策,增强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健全动态考评制度。将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会议贯彻情况、追责问责情况、报表报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记实,作为动态考评打分、季度考核点评的重要依据,提升监督执纪质效。四是健全宣传报道制度。利用网络、报纸、微信等平台,有计划、有重点地策划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宣传报道,在《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日报》等中省市媒体刊发稿件30多篇,营造了浓厚氛围。第55期《百姓问政》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个市级牵头部门和县区政府负责人专门问政,整改落实中对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坚定决心和政治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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