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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9 浏览次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借机敛财的从严从重处理,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查处贪污、挪用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的案件。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将安排县(区)纪委开展循环检查,并成立督察组进行暗查暗访。对顶风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两个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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