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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机关学习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委机关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人员

委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二、学习时间

1.个人要坚持每日自学;

2.每周一下午在会议室集中学习,如果有其他形式的学习,办公室提前通知;

3.因故不集中学习时,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学习内容

1.马克思主义经典读物;

2.国家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领导讲话;

4.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业务知识;

5.有益于自身成长和素质提高的其他知识。

四、学习组织与形式

1.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的组织与考核;

2.要在学习方式上下功夫,构建多种学习方式并存的高效学习模式,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无论何种学习方式,个人都要做好学习笔记;

3.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能参加者要及时请假。

五、学习要求

1.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安排好学习内容。学习内容要精、要解决思想、工作等实际问题。各室可根据实际,安排好单独的学习计划和内容;

2.按时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学习期间,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3.要克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等困难,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努力做到标准不能降、人员不能缺、时间不能缩;

4.在学习和工作上,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的成果充分利用在促进各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上;

5.要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学习领导小组随时要掌握学习情况,综合评估学习效果,及时检查和督促,严格通报和问责不认真学习、敷衍应付等行为,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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