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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对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次数:

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对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


春节将至,甘泉县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从严教育管理干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全县上下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即日,成立两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遏制不良陋习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四风”的事件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检查组检查期间,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抓好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工作,要求做到有安排有部署、工作有痕迹、有总结提高。确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

二、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组要严格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照“十一个严禁”工作内容,结合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把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当好标杆、做好表率,以上率下正风肃纪,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问题导向,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形成震慑威慑。




甘泉县纪委信息中心

2018年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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