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延安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甘泉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甘泉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白洁(女)、田燕(女)、申春阳、刘强、刘国军、李勇、李亚锋、李继福、张婷(女)、张生春、张有泉、孟晓飞、高元伟、黄炜、靳雷、樊九平16名同志为甘泉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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