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党纪法规|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廉政论坛| 监督曝光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直动态 > 
甘泉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白洁等同志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

甘泉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白洁等同志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延安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甘泉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甘泉县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白洁(女)、田燕(女)、申春阳、刘强、刘国军、李勇、李亚锋、李继福、张婷(女)、张生春、张有泉、孟晓飞、高元伟、黄炜、靳雷、樊九平16名同志为甘泉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上一篇:甘泉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会议
 
下一篇: 规范巡察提质效 踔厉奋发谱新篇——甘泉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学习《市县巡察工作规范指引》

   主办单位甘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泉县监察委员会 | 陕ICP备-09016636号 | 举报热线:0911-4223430 | 全国统一举报热线:12388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委大楼四楼      | 电话:0911-4222242   | 传  真:0911-4222242 | 邮箱:gqjwx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