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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6 浏览次数:

 

5月5日,延安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汲取教训,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这6起问题分别是:

1、富县医保办原主任张发成,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并自己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村党支部书记马振华、村委会主任刘三宝,安排超标准接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塞县种子站原站长王党生,违规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吴起县圆方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社会福利厂厂长、醋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少斌,违规公款吃喝、办公用房超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圆方集团蔬菜加工配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富,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志丹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李建翔、报账员高瑜,规避政府采购、弄虚作假违规购置工作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

6、安塞县信访局督查员王忠山,违规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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