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反腐倡廉建设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任重而道远,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纪检监察机关任务繁重。那么,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如何做,才能忠实履行职责呢?笔者认为:
一是必须要勤于学习,坚定信念。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原原本本地学习,认认真真地领会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要求,切实统一思想,尤其是要系统学习好《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领会和掌握党政纪条规,打好执纪问责的理论基础。
二是必须要严格执纪,铁腕惩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理想,敢于承担的政治担当,要与腐败现象斗争到底,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铁腕执纪,严肃惩治腐败。
三是必须要强化制度,堵塞漏洞。要加强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和重点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始终坚持让权力受到监督,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必须要重点突出,执纪为民。要始终坚持执纪为民的理念,认真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案件,重点查办基层党员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以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失职、渎职等职务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能源富集村土地征用、工程招标等方面的违纪案件;始终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尽最大能力维护群众的利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