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甘泉县创新任前廉政谈话模式,通过“诺廉”“授廉”“晒廉”“评廉”四环节,努力做到警示在先、教育规范、全民监督,全程跟踪,构筑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道防线”。
一、个人“诺廉”。 拟提拔对象在任前,根据县纪委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并于廉政谈话前递交县纪委。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县纪委依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选取代表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廉政承诺书由县纪委备案存档。
二、集中“授廉”。 县纪委根据新任领导干部所涉及的行业,拟定具体的廉政谈话方案、谈话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从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有关规定等方面集中进行廉政教育,并专门邀请审计部门有关人员给新任领导干部上财经辅导课,举例剖析个别单位“一把手”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围绕“一把手”如何管好、用好财等相关财经知识作详细辅导。集规范、提高、警示于一体的集体授廉使新任领导干部接受了深刻的廉政教育和财经教育,有效促进党政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勤政这根“弦”,起到了较好的事前防范作用。
三、公开“晒廉”。 廉政谈话结束后,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将个人廉政承诺书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县纪委根据备案的廉政承诺内容,利用甘泉有线电视台、纪检监察网站等宣传平台,将被谈话对象的廉政承诺向社会充分展示,展示内容包括任期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落实“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等方面内容,接受党内外对其践诺情况的监督。
四、定期“评廉”。 对于在试用期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将在试用期内两次对谈话对象履行廉洁从政(从业)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测评;对正科级领导干部,在每年7月和12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一并进行了解和测评,发现有与廉政承诺不符的行为,将予以警示提醒或诫勉谈话,实施“三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