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纪发〔2015〕5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创建反腐倡廉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街道办党委、办事处、纪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纪委派出(驻)各纪工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
《关于在全县创建反腐倡廉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甘泉县纪委 甘泉县监察局
2015年3月20日
关于在全县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二十届七次全会、县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部门单位各自业务特点,以加强权力行使制约监督为核心,以完善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重点,着力堵塞体制机制上的漏洞,着力规范权力行使,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的重点单位
(一)党政群系统重点单位:县委办、人社局、民政局、环保局、就业局。突出机关作风建设、便民服务措施建设、制度建设、廉政防控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环保局)、廉政文化建设等特色。由党政群系统纪工委具体包抓。
(二)科教文卫系统重点单位:电视台、城关二小、科技局、计生局、疾控中心。创建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便民服务措施建设、制度建设、廉政防控体系建设等特色。由科教文卫系统纪工委具体包抓。
(三)农业系统重点单位:农业局、水务局、畜牧局、农综办、能源办。创建突出涉农技术服务制度建设、涉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特色,试点推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由农业系统纪工委具体包抓。
(四)政法系统重点单位: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劳山派出所、交警队。创建突出制度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探索)、廉政防控体系建设、司法为民服务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特色,试点推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由政法系统纪工委具体包抓。
(五)工交财贸系统重点单位:经发局、审计局、财政局、城建局、物价局。创建突出制度建设、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廉政防控体系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便民服务措施建设(主要针对城建局、物价局)、廉政文化建设等特色,试点推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由工交财贸系统纪工委具体包抓。
三、创建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以加强重要权力、重要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监督为重点,着力完善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管理、干部请销假管理、公款外出学习考察备案、个人重要事项报告、重要岗位定期轮岗、述职述廉、党务政务公开事务村务公开、服务窗口和单位内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为重点的十三项反腐倡廉制度。
(二)廉政风险防控有效。紧密结合单位业务特点,重点对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公示、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廉政风险审核确定、防控措施制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等环节进行规范。要落实防控责任,作出工作服务和廉政承诺,探索推行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健全以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为主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三)执法审批规范明示。在确定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出本单位行政执法依据、处罚情形及对应的处罚结果,涉及群众、企业等需要审批办事的许可项目、许可条件、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经手人及其联系电话等要进行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审批因人而异问题,堵塞权力寻租的空间。
(四)服务规范标准优化。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严格执行县政府制定下发的《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群众和服务对象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工作机制”,深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多措并举,软硬并抓,广泛征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便民措施,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推进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方便群众办事。要加强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深入开展 “四风”治理,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慵懒散慢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进机关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五)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各涉及部门单位要着力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办廉政讲座、廉政法规学习考试等形式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单位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四、创建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纪工委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分管单位的创建工作,要明确各示范点单位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创建工作分类指导,现场督促,切实做好本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各示范点单位要明确创建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抓干部,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和内容抓好创建工作落实。各乡镇和未纳入示范点创建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1-2个站所、单位参照创建标准和内容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指导组要出谋划策,创新方法和经验,加强指导和检查,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各纪工委要督促各示范点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具体要做到“四有”,即:集体学习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单位公共场合要有廉政文化宣传内容,个人办公室要有廉洁从政警示警语,个人学习笔记要有反腐倡廉内容。督查组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示范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及时总结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示范点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同时,县纪委将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统一考核评比,严格奖惩,确保示范点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
2、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指导组
3、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督查组
中共甘泉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
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白国银 县纪委副书记
黄 炜 县纪委副书记
刘延成 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张旨鸿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张凤荣 党政群系统纪工委书记
毛延宏 科教文卫系统纪工委书记
贾 强 政法系统纪工委书记
安延明 农业系统纪工委书记
张丽霞 工交财贸系统纪工委书记
任卫军 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梁延峰 党政群纪工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任卫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延峰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指导全县示范点创建工作。
附件2:
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指导组
第一组:
组 长:王永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任卫军 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魏春宁 县纪委干部室副主任
负责党政群纪工委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工作。
第二组:
组 长:白国银 县纪委副书记
成 员:秦建军 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李院虎 县纪委纪检二室主任
负责政法纪工委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工作。
第三组:
组 长:黄 炜 县纪委副书记
成 员:王占军 县纪委执法与效能监督室主任
赵泉林 县纪委宣教室副主任
负责工交财贸纪工委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工作。
第四组:
组 长:刘延成 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成 员:马泉芳 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李 霞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负责科教文卫纪工委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工作。
第五组:
组 长:张旨鸿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鹏 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魏喜平 县纪委纪检一室主任
负责农业纪工委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的指导工作。
附件3:
创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督查组
组 长:王永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马泉芳 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魏春宁 县纪委干部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