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纪发〔2014〕4号
关于调整和精简县纪委监察局
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各纪工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经研究,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和精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县纪委、监察局原有各类议事机构116个,按照中省市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或不再参与106个,保留或者继续参与10个(见附件)。如今后遇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将予以参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落实“三转”的重要意义,要积极行动起来付诸于实践,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深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决惩处腐败。
附件:县纪委监察局保留或者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名称
中共甘泉县纪委 甘泉县监察局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县纪委监察局保留或者继续参与
的议事协调机构名称
(10个)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
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保密委员会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